通知公告
返回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4-10-12
致供应商: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现就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服务期限和预算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合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采购预算:10.16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
(二)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为保证服务质量,报价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价格。且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应超过预算价格,报价超过预算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所报价格须包含完成采购文件和合同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采购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报价人提交的《报价一览表》中。
2.《报价文件》须至少包含完成本次咨询服务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团队人员等。
3.《报价一览表》提供正本一份,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正本必须加盖报价人骑缝章。
(三)《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须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光盘介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在信封或包装物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报价人代表签章,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中心不接受快递。
(四)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11: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六)接受报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211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中选原则
(一)符合本项目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报价文件》内容实质性响应情况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并推荐综合评分次高者为备选供应商。
(二)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推荐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10-59935268
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中选情况,我中心将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通知。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采购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